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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兴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资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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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嘉兴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资料

1、本人身份证明

2、本人银行储蓄卡(一类卡)或存折

3、出境定居签证或户籍注销证明

二、嘉兴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设定依据

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

第十一条

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:

(四) 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、使用

第二十四条

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:

(四) 出境定居的

第二十五条

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,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,并出具提取证明。

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,并通知申请人;准予提取的,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。

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

第九条

(四)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、贷款申请

第二十一条
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职工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:

(五) 出国、出境定居的

三、嘉兴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地点时间

具体地址:嘉兴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(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凌公塘路1683号)

办理时间:工作日上午:8:30—11:30,下午13:30—17:00(夏令14:00—17:30)

专家观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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