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舟山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怎么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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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舟山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怎么走

1、申请

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提交申请材料,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。

2、受理

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。经审核,申请材料齐全、符合法定形式的,决定予以受理。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,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,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盖章、注明更正日期;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,符合法定形式的,应当决定予以受理。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。不属于本中心管辖范围的事项,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,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。

3、审查/审核

提交材料是否齐全、是否符合法定形式;材料需要核实的,核实相关材料。

4、办结

根据审核情况,做出予以办结或不予以办结的决定。

二、舟山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设定依据

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

第十一条

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:

(四) 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、使用

第二十四条

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:

(四) 出境定居的

第二十五条

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,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,并出具提取证明。

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,并通知申请人;准予提取的,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。

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

第九条

(四) 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、贷款申请

第二十一条
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职工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:

(五) 出国、出境定居的

专家观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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