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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公积金贷款怎么还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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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辽宁公积金贷款怎么还款(沈阳地区)

(一)柜面办理  

提取申请人或代办人(提取申请人配偶、同一户口的直系亲属或单位公积金经办员)持相关要件(配偶代办须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、身份证;同一户口的直系亲属代办须提供户口簿、身份证;单位经办员代办须提供单位介绍信、身份证)到任一公积金管理部办理。  

(二)网上办理  

登陆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网上服务大厅或手机APP,根据页面操作提示直接办理。

二、辽宁公积金贷款还款条件(提前还款)

1、公积金提前部分还款金额(本金)须大于等于贷款余额的10%且大于等于1万元;  

2、累计提前部分还贷次数不能大于5次,累计提前部分还贷次数包括:现金部分还款次数及提取定期偿还公贷次数;  

3、提取定期提前部分偿还公贷必须按月还款6个月以上;提前全部偿还公贷必须按月还款6个月以上。

三、辽宁公积金还款法律规定

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根据24日《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》修正)。

第十一条?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:

(一)编制、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、使用计划;

(二)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、提取、使用等情况;

(三)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;

(四)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、使用;

(五)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;

(六)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、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;

(七)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。

第十二条?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,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(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);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、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、缴存、归还等手续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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